关于加大粤港澳大湾区物流货运场站建设力度的建议

来源:研究室日期:2020-05-13 【字号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交通物流枢纽,构建现代货运物流体系,研究实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物流更加便利化的政策措施。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快速发展,物流基础设施跟不上发展需要的问题日益显现,特别是高标准物流基础设施规模偏小,珠三角高标准仓储面积与长三角、环渤海差距较大,对标世界其他大湾区主要城市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物流基础设施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属于城市配套服务行业,有利于提高生活的便利性和企业经营效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和居民生活成本。但物流园占地面积较大,税收相对不高,对地方政府的KPI考核贡献较低,往往导致地方政府对物流项目持谨慎或不欢迎的态度。据调研了解,目前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建设物流基础设施主要面临以下困难: 

  一是仓储用地供应量少,土地指标稀缺。大湾区仓储用地供应量越来越少,近三年一半城市仓储用地供应量为零。2017年大湾区9市仓储用地供应量为3361亩,2018年降为1936亩,比上年减少了40%;截止至201911月,大湾区9市仓储用地供应量为1396亩,比上年同期少了30% 

  二是严苛的投资协议约定。投资协议中约定较高的投资强度、税收强度等指标,并设置扣除保证金、补齐税收差额、收回土地等处罚措施。2018年大湾区广深之外的七市地方政府要求的投资强度为每亩200600万元、平均为400万元,税收强度每亩15100万元、平均为40万元,按照现有地方政府的税收要求,即使将物流基础设施仓储租赁收入全部缴纳给政府,亦难以满足地方政府的税收要求。 

  高标准的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货物互连互通和配套地方经济、推动制造业、科技产业、服务产业、零售产业等支柱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高大湾区货物经济活跃度,提高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国际化水平,为此建议: 

  一、对城市物流货运场站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在城市三级物流设施规划(物流枢纽、转运中心、配送站)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对空间布局、用地及相关配套等做出统筹安排,加强存量物流货运场站的整合;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物流货运场站的投资建设运营中,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骨干作用。 

  二、统筹规划物流仓储用地指标。物流基础设施为整个粤港澳大湾区服务,经济促进作用体现整个大湾区,而非一城一地。建议政府统一统筹仓储用地指标,提高仓储用地指标供应量,统一制定规划、政策、考核指标,在考核镇街绩效时适当平衡,充分考虑物流行业的特殊性。 

  三、降低物流用地投资门槛和税收强度。建议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物流用地出台相关倾斜政策,特别是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如多式联运枢纽、冷链、智慧物流园等,降低投资门槛和税收强度,促进高标准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