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中央党派提案
近年来,在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教育交流是目前海峡两岸交流中最活跃,成效最显著的领域之一。从全国范围来看,许多省市特别是沿海省市,竞相将加强对台教育交流合作,作为两岸互动、融合的一个重要平台和载体,不断拓宽对台教育交流渠道,大力推动校际合作和双向交流。如,福建省建立了定期召开海峡两岸教育论坛和校长论坛等方面的机制,形成了人才竞赛、学术交流、证照考试、校企合作和项目合作等多方面的平台。与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沿海或发达省市相比,广大中西部地区对台教育交流合作不仅数量偏少,规模偏小,层次相对不高,影响十分有限,而且与先进地区的差距有进一步扩大趋势。
中西部地区与沿海或发达省市之间在对台教育交流合作方面存在的差距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除了地缘环境外,观念、机制及服务理念、创新意识都是制约对台教育交流合作的重要因素。但是,广大中西部地区在做好对台教育交流合作工作上也蕴含着巨大潜力:一是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12月31日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为我们进一步深化两岸教育交流合作指明了方向,广大中西部地区党委、政府的对台工作意识也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近年来两岸经济社会互动式交往已逐步由沿海向中西部纵深拓展,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使中西部地区越来越成为台湾民众探访、观光的“热土”。三是随着台商投资的“西进”浪潮,台湾与中西部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融合日益加强。在加强对台教育交流合作工作中,中西部地区同样大有可为。为此,我们建议:
一、开展对加强中西部地区对台教育交流的可行性论证分析。建议由教育部统一协调指挥,中西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自牵头,成立由外事、台办、台盟、台联和文化、科技、体育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组,并在教育系统外事管理部门设立办公室,共同开展联合调研,深入了解对台教育交流合作的现状,找出与沿海先进地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从战略层面系统谋划制定加强对台教育交流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放宽相关的政策规定,简化开展对台教育文化交流合作的手续,积极为对台教育交流合作提供绿色通道。
二、在互惠互利原则下加强中西部地区对台教育交流机制建设。深入探讨两岸教育发展的新思路和新理念,共同探讨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通过定期举办两岸教育论坛,定期开展两岸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互访、互聘,以及开展教育学术交流与科研项目合作,建立常态化的教育交流合作机制,推动中西部省市与台湾地区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三、建立中西部与台湾地区青少年学生间的交流交往平台。相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两岸青少年学生交流对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重要意义,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扩展两岸青少年学生的往来、交流与互换。1.继续通过开展台湾青少年学生夏令营等方式,建立台湾青少年学生赴中西部地区交流互访的常态化机制。2.以第二批包机直航和开放赴台观光为契机,建立台湾岛内与大陆中西部之间交流观光的管道。3.以推进两岸学历互认和学生交换为着力点,扩大中西部地区对台招生和青少年学生赴台学习的规模;4.利用台湾的大学与大陆高校交换学生的平台,加强中西部地区高校与台湾高校的交流与合作。
四、积极推进中西部地区职业院校与台湾职业院校的对接合作。支持中西部地区职业院校与台湾院校结对,推进中西部地区职业院校与台湾职业院校和台资企业的合作办学,不仅有利于台资企业在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壮大,更有利于为中西部地区培养人才。可以根据中西部地区台资企业的需求,积极推动校企共同研究和确定中西部地区青少年学生赴台学习的专业、规模及招录标准,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 通过建立资助学生赴台学习的机制,由学校遴选优秀学生,台资企业提供资助,进入台湾职技培训中心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实习,学生学习毕业后,由资助企业优先录用。
五、加大财政投入,为深化对台教育交流合作提供保障。建议中西部地区各省市设立对台教育交流专项经费,对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的高层次项目、重点科研项目、合作办学项目、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等给予经费支持。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当在年度预算中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校际交流和两地青少年学生常态化互动交流的实施。特别要针对中西部地区许多台商普遍反映的子女入学难问题,在台商相对集中的区域,谋划建立国际学校,或划定1所或几所学校增开1至2个港澳台教学班,解除台商的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