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第四次全盟代表大会
台盟第四次全盟代表大会是在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的新形势下召开的。
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大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和深入,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愈益迫切的要求;重申中共同民主党派关系的方针,即“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提出“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台盟和其他民主党派领导人在大会前,应邀参加了中共中央主持的座谈会,计论了中共十三大文件草案和有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台盟总部主席苏子蘅列席了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0月23日,台盟总部致电中共中央,祝贺中共十三大召开,并表示:台盟将同全国人民一道,为振兴中华,统一祖国贡献自己的一切力量。
在新形势、新格局下,台盟提前一年换届,于1987年11月23日至30日召开了第四次全盟代表大会暨台盟成立四十周年大会。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共144人。出席大会开幕式和庆祝大会的有中共中央代表习仲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叶飞,国务委员陈慕华,全国政协副主席杨静仁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统战部部长阎明复,还有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全国台联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京盟员和部分台籍人士也应邀出席了开幕式和庆祝大会。
李纯青代表台盟总部致开幕词。他在回顾台盟成立40年来所走过的爱国革命道路之后指出,台盟一直得到中国共产党的热情支持和帮助,台盟存在40年的历史,雄辩地说明了中国共产党对台湾同胞的极大重视。他强调:台盟一贯反对台湾独立,反对“两个中国”,反对“一中一台”,反对外国侵略中国的领土台湾,表示要以“一国两制”的原则争取和平统一祖国并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为争取台湾人民的民主权利,维护台湾人民的切身利益,竭尽我们的力量。他提出了为进一步加强台盟中央的集体领导,实行主席团制的建议。
习仲勋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贺词。贺词高度评价了台盟的历史和作用,阐明了当前的形势和中共对台湾的方针政策,提出了对台盟工作的殷切希望。贺词说,四十年来,台盟在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中,在促进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中,做出了贡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将随着历史的发展,进一步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贺词希望台盟继续团结广大成员和所联系的台胞,为祖国大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广泛联系台湾各界人士,反映他们对国是的意见、建议,沟通海峡两岸之间的交流往来,增进大陆同胞同台湾同胞的相互了解,高举起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为实现祖国统一而奋斗。
开幕式和纪念台盟成立四十周年庆祝大会后,与会代表学习和讨论了中共十三大的报告以及中共中央对台盟这次代表大会的贺词。代表们在讨论中一致表示拥护中共十三大报告,拥护报告阐述的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据此制定的基本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认为这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由之路,是今后全国一切工作的指针。本盟应推动全体盟员和所联系的台湾同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随后,林盛中代表台盟第三届总部理事会做了工作报告。《报告》回顾过去4年来的工作之后提出,台盟今后的工作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循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调动盟员和所联系的台湾省人士的积极因素,和全国人民一起,促进按‘一国两制’原则实现台湾和大陆的统一,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
蔡子民做了台盟盟章修改草案的说明,指出:
(一)总纲新增加或修改的内容包括:(1)台盟的宗旨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广泛团结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为实现祖国统一,为台湾人民的利益而奋斗。(2)台盟对台湾的基本立场是: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台湾人民同大陆人民是骨肉同胞,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神圣职责;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反对任何外国侵犯台湾;支持台湾人民争取民主权利,反对国民党当局对台湾人民的压迫;致力于按“一国两制”原则争取用和平方式实现台湾和大陆的统一,使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二)原盟章规定“台盟由居住在中国大陆的台湾省籍人士组成”,改为“台盟由台湾省人士组成”。
(三)原台盟总部理事会改为台盟中央委员会,原省市分部改为省市委员会。省市盟员大会由过去的每三年举行一次,改为五年一次。
(四)为加强集体领导,将原总部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制改为主席团制,主席团主席任期为一年,连选得连任。
(五)增设中央评议委员会。
代表们认真地讨论了工作报告、盟章修改草案,对我盟各级组织在第三次全盟代表大会以来所进行的工作,表示满意。代表们认为,台盟章程修改草案突出台盟的特点,将有利于广泛团结拥护祖国统一的台湾岛内外各界人十,共同实现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大业。
大会通过盟章程修改草案之后,选举产生了台盟第四届中央委员49名,候补中央委员15名,中央评议委员25名。
闭幕会上,代表们一致通过了第四次全盟代表大会政治决议。决议对中共十三大的报告和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基本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表示拥护,并号召全体盟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努力奋斗。决议重申支持台湾人民爱国民主运动,反对台湾当局对台湾人民的迫害镇压;拥护以“一国两制”原则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反对“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反对使台湾与大陆长期分离的任何阴谋、任何形式。决议表示,我盟愿在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爱国主义旗帜下,同台湾岛内外的各方面的政治力量和各界人士,真诚地交换意见,团结合作,共同探讨祖国统一的各种途径和步骤,促进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对抱有不同认识的人士,希望有机会交换看法,寻求共识。会上还通过了同意第三届总部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闭幕会后,新选出的台盟中央委员会召开第四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主席团第一任主席为林盛中,主席团委员为林盛中、蔡子民、吴克泰、陈仲颐、吴国桢,任命潘渊静为台盟中央秘书长。新选出的台盟中央评议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主席为李纯青(1990年5月逝世,12月李辰接任),副主席为李辰、曾明如、许文思、曾重郎,评委会秘书长为周青(1990年2月辞职)。
第二节 经受政治风波的考验
1988年未到1989年初,一些热衷于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利用社会上的不满,对党的领导进行攻击,提出一系列政治要求,表现资产阶级自由化同四项基本原则的尖锐对立,发生了政治风波。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中共中央决定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平息了这场政治风波。
对事态的发展,台盟广大盟员十分关切和忧虑。各地盟组织、广大盟员和所联系的台胞认真学习,为稳定局势,做了大量工作。台盟中央于6月15日和27日两次召开主席团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邓小平的重要讲话和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有关文件,6月28日蔡子民在中共中央举行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发言说,台盟认为四中全会开得非党及时,对于稳定全国局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将起重大作用。我们坚决拥护四中全会决定的以江泽民总书记为核心的新的领导集体。台盟将一如既往,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坚持立国之本,走好强国之路,使我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第三节 中共中央《14号文件》的制定和学习
1989年初,邓小平提议: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民主党派的),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据此,中共中央同各民主党派及有关部门组成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着手研究,在文件酝酿协商过程中,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其他有关方面积极参与,台盟从一开始就参加了协商研究工作,充分发表了意见,中国共产党尊重和吸收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意见,经过近一年深入研讨,反复修改,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即中共中央〈89〉14号文件)。这个文件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以国家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前提下的共同意志的生动体现。《14号文件》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4号文件》提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任务,是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14号文件》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发挥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总原则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且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14号文件》总结了几十年来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就有关的重要问题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包括加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作用;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14号文件》于1989年12月30日正式发布实施。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台盟各级组织立即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1990年2月11日蔡子民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题为“发挥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作用”的文章,代表台盟中央表示势烈拥护和坚决响应《14号文件》的决心,台盟要加强自身建设,遵循这一制度,发挥参政党职能,为维护安定团结,深化改革,建设社会主义,促进海峡两岸交流,促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做出新贡献。3月30日至4月1日,台盟中央召开四届十二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如何贯彻《14号文件》精神,重点讨论了如何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和加强台盟自身建设问题。6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之后,台盟中央于6月21日至23日召开四届十三次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会议精神,又一次研究了发挥台盟参政党作用和自身建设问题。为了使《14号文件》在全盟具体落实,盟中央分别于7月4日至9月在厦门、7月16日至21日在天津召开了南、北片工作会议。紧接着盟中央主席团于7月25日、26日、30日,举行扩大会议,听取南北片工作会议的情况汇报,对台盟当前工作做了深入讨论,通过了《台盟中央关于当前台盟工作的几点意见》,台盟中央的这个《意见》就发挥参政党职能,加强对台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发展以巩固为主,提高盟员政治素质、加强机关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盟中央的《意见》指出:“台盟作为参政党,负有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促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重大任务。为此,台盟极需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参政党作用。”盟中央的《意见》还指出:“台盟自成立起,就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共团结合作,在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祖国统一事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经受了考验。”在分析盟员的思想状况后指出:必须“引导盟员认清形势,树立正确的民主观,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反对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抵制所谓‘台湾经验’影响。”“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4号文件,发挥台盟的参政党作用,必须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大胆选拔一些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拥护‘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方针,坚决接受共产党领导,有代表性,有一定群众基础和组织能力的中青年同志充实领导班子。”发展组织“一定要注意政治质量。”
10月30日至11月2日,台盟中央召开四届十四次常委扩大会议,交流和检查了盟中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推动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顺利实施。
第四节 发挥参政党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台盟积极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监督,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开展了以下工作。
台盟各级领导人积极参与国家大政方针、有关重大问题的协商,从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三年多时间里,台盟中央负责人参加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举行的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五十多次。在会上,就中共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领导人选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积极参与协商,特别针对台湾岛内政治、经济局势的演变和我们的因应对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地盟组织的领导人也经常应邀参加当地中共组织和政府机构的民主协商活动,就振兴地区经济、发展海峡两岸经贸关系、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受到了重视和采纳。
台盟根据自身特点,把祖国统一问题列为参政议政重点,密切关注台湾岛内政治经济局势的演变以及社会多元化后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常常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在1990年以来的三次全国政协会议上,以台盟名义作大会发言,提出了加强对台工作的意见,还在其他场合就对台工作问题参加了协商。
在这一届里,台盟盟员中有424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盟员总数三分之一。他们提出的各种议案、提案内容涵盖多党合作、改革开放、廉政建设,对台工作、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为使议案、提案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台盟各级组织都广泛地听取盟员的建议,并就所选择的课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从而使议案、提案质量有较大的提高。
台盟中央为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于1990年12月成立了政策研究委员会。在蔡子民、吴克泰主持下,江浓、叶纪东、陈弘、何标、黄辛潘、纪朝钦等同志每月举行研讨会,围绕台湾岛内局势及两岸交往发展中的问题积极开展研讨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台盟各级组织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盟员担任特约监察员、特约检察员等职务。他们直接参加行政监察、司法检察等工作,发挥了民主监督作用。
台盟中央于1988年成立妇女委员会(主任为郑晶莹)配合台盟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项政治、社会活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表彰女盟员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中做出的贡献,妇委会于1992年7月编写出版了《台盟巾帼赞》一书。
邓小平1992年春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谈话后,台盟中央召开常委会,学习“南巡谈话”,提出《台盟工作上新台阶的意见》,各地台盟组织也积极组织学习,为加快改革开放,促进两岸经贸合作献计献策,加强了经济咨询工作。
发挥台盟优势,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海峡两岸的民间交往蓬勃发展,经贸、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日益频繁,政治团体间的沟通往来也逐渐展开。台盟发挥盟员及所联系的台胞与台湾岛内外的台胞特别是中上层人士有广泛密切联系的优势,为促进两岸直接“三通”、双向交流,推动”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做了很大努力。
台盟中央领导人密切关注国家和平统一进程,及时就对台工作提出建议,多次发表谈话和文章,支持岛内一切爱国统一的言行,坚决反对导向“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各种企图,表明支持台湾人民争取民主和坚决反对台湾独立的立场。
台盟与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有着密不可分的历史渊源。台盟每年都举办“二·二八”起义纪念会、研讨会,弘扬台湾人民爱国革命精神,声援台湾岛内民众要求国民党当局为“二·二八”事件平反的强烈要求,呼吁台湾当局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为“二·二八”事件彻底平反,还历史本来面目。1992年“二·二八”事件45周年时,台湾当局在岛内外同胞的强大压力下,不得不对受难者表示了道歉。
台盟中央在1988年2月和1991年6月召开了两次全盟联络工作会议,针对海峡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形势,研究和布置了对台联络工作。在这期间,台盟中央和各地盟组织每年利用各种机会邀请和接待的岛内外台胞达数千人。他们当中不仅有许多政界的代表人物,还有学术界、文化界、体育界、企业界人士。在交往过程中积极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交换过祖国统一的看法,求同存异,增进了解。此外还组团出访美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联系和接触了当地的台胞。
台盟各级组织积极开展经济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台湾中小企业来大陆投资和贸易。各级组织和盟员还注意了解台资企业的困难和要求,为其排忧解难,并协助当地政府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我东南沿海几个城市的盟组织率先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内地省市的盟组织也开展引进台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了加强与台湾岛内高山族同胞的联谊工作,台盟中央于1988年成立了高山族联络委员会(主任为田富达)。该会配合国家体委和国家民委,在1991年11月邀请台湾原住民男女龙舟队和艺术团参加了在广西南宁举行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这是台湾岛内高山族同胞第一次组队来大陆参加全国性的体育比赛,具有突破性意义。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为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台盟注意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等方面的自身建设。
台盟各级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加强了集体领导。台盟中央特别注意强化中央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作用。五年中,共召开中常委(扩大)会议23次。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提出阶段性工作任务。各地方组织也都坚持重大盟务工作由省、市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兼职领导与专职领导的关系,为各项盟务工作稳定顺利的开展尊定了基础。
1991年6月,台盟中央下发了《关于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领导机构换届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省级领导机构换届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的领导集体;贯彻团结、稳定的方针,积极稳妥地推进新老合作和新老交替的原则。1992年上半年,换届后的省、市委员会140名委员中,新当选的委员有39名,较好地体现了新老合作和新老交替的原则,初步形成了梯队结构。
台盟中央注意对各地方组织的工作指导,结合贯彻、执行《14号文件》,并根据国内外形势发展的需要,先后下发了《台盟中央关于当前台盟工作的几点意见》、《台盟中央关于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几点意见》、《台盟中央关于加强机关管理工作若干决定》等指导性文件,统一全盟工作步骤,加强自身建设。
台盟中央和各地盟组织坚持以培训班、读书会、座谈会、报告会、参观访问等多种形式组织盟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系列重要论术;学习中共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统一战线工作理论;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国情和盟史的教育。在学习中鼓励盟员认真读书,敞开思想,自由讨论,在观点交锋中共同提高认识。全体盟员在深入了解国情的基础上,坚定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进一步明确了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全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台盟盟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坚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兢兢业业,努力工作,有许多盟员获得各种先进称号。在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的政治风波中,绝大多数盟员能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正确立场。
台盟中央依照“巩固与发展相结合,以巩固为主”,“在工作中发展,发展为了工作”的基本方针,以积极慎重的态度发展盟组织;先后成立了海南省委员会(1991年1月,主委为王琼瑛)、陕西省委员会(1991年12月,主委为洪涛)、重庆市支部、成都市支部。各省级组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层组织,不断丰富基层组织生活内容并使之制度化。在不断、提高盟员政治素质的基础上,注意在中青年知识分子中培养并发展新盟员。1992年台盟共有省、市级委员会13个,省辖市委员会9个,盟员1231人。
台盟中央注意加强机关建设,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合理调配干部、确定岗位责任制,试行年终考核、提高生活福利等措施,使机关工作状况有所改善。各地盟机关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成立45周年时,台盟中央编辑出版了《光荣的历程》纪念册,选登台盟的重要历史文献、照片,编了45年来的台盟大事记,帮助盟员了解台盟走过的爱国革命的光荣历程,明确台盟前进的道路和奋斗的目标。
台盟中央评议委员会自1987年11月成立以来,为提高台盟中央的参政议政水平,为促进祖国统一进程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发挥了咨询作用。
台盟中央主席团主席,按盟章,每年都进行了改选,第一年的主席团主席为林盛中,以后四年,蔡子民连选连任主席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