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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盟开展“学盟章、读盟史,做合格盟员”专题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办公厅日期:2018-08-17 【字号      

台盟各省(直辖市)委、江西省委筹委、南京市委、安徽总支、成都支部、南宁支部、贵阳支部:

  2018年7月5日台盟十届三次中常会审议通过“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经台盟中央研究,决定在全盟开展“学盟章、读盟史,做合格盟员”专题学习实践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章程》是台盟政治纲领的集中体现,是台盟发挥参政党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现行盟章于2017年12月经台盟第十次全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后通过。该盟章以中共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总结多党合作和台盟工作新经验,汲取实践中的成熟做法,为台盟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了遵循。

  本次学习实践活动是落实盟章关于引导广大盟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实践,是增强盟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入盟初心,弘扬台盟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同心奋斗光荣传统,推动台盟各级组织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领导

  “学盟章、读盟史,做合格盟员”学习实践活动在盟中央的领导下,在全体盟员中开展,由盟中央组织部组织实施,各省级组织、直属组织负责落实,并向盟中央及时报送有关开展活动情况。

  各省级组织、直属组织要把此次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落实、见实效;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出部署安排,确保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要使每位盟员都参加到学习活动中来;要注重学习成果转化,推动工作实践,让榜样力量成为广大盟员的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学习安排

  1、集中学习阶段(8-10月)。各级组织要组织盟员全面认真、逐条逐句通读盟章,全面理解盟的纲领,牢记盟员义务和权利,引导盟员尊崇盟章、遵守盟章、维护盟章,坚定理想信念;要组织盟员进行集中学习,明确学习要求,采用多种形式,设置不同专题进行学习讨论,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盟中央及各地方组织可以适时组织讲师力量,宣讲盟章和盟史,掀起学习新盟章精神热潮。

  2、树立典型阶段(10月)。通过发现优秀盟员、树立鲜活典型、宣讲先进事迹等多种方式,树立一批在本职岗位上、在党派工作中履职尽责表现突出的盟员典型,发挥先进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体盟员学先进、当先锋、做模范,把“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总结收尾阶段(11-12月)。各地方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以“入盟为什么,入盟之后做什么”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重温入盟志愿,回顾入盟初心,通过写心得、谈体会的方式,审视入盟以来个人思想政治发展脉络,检查是否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念,对盟的感情是否真挚,各省级组织、直属组织及时进行总结,报盟中央。盟中央将对各地学盟章、读盟史的成果进行集中总结,对各地在学习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让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的盟员脱颖而出,得到充分认可与鼓励。通过总结“学盟章、读盟史,做合格盟员”活动中好的经验与做法,引领广大盟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台盟中央办公厅

                                         2018年7月27日